【作者:bgs】 【发布时间: 2007-06-13】 【点击量: 】
各位同学、学生家长:
为促进教育公平,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很好的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务院今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建国以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经费数量最多、力度最大的一项助学新政策即将启动。5月22日《中国教育报》的头版头条刊登了此新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资助新政策实施的时间
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学起正式实施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考入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和已就读全日制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007年秋季在我校入学的学生和已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全部能得到国家的资助。(教育部学生资助中心主任崔邦炎解释说,农村学生的范围包括县城里城镇户口的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资助面
由2006年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5%的学生比例,直接提高到资助在校生比例的90%,根据教育部学生资助中心主任崔邦炎解释说明,我县属于县城,我校就读的所有学生根据政策规定都能得到资助。
四、助学金资助标准
全日制公办在校所有农村学生和部分县城学生每生每年资助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在校学生将获得共3000元的资助。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我校所有学生根据政策规定在校学习期间(高一、高二)都能得到3000元的资助。
五、解读国务院出台的相关工作要求
1,各地、各部门、各学校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地把这件惠民政策做好。加大宣传,使这项新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
2,各地教育部门要将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纳入到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各学校要把资助新政策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专门管理机构。
4,确保资金落实。中央财政要足额安排,及时拨出应付的资金。省级政府要制定具体行政办法,对中央下转资金及时转移支付。
5,从2007年起,五年内中等职业学校对学生收取的学费、住校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以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绝不允许一边加大助学力度,一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泾县职高招生工作领导组 泾县职高助学金管理领导组
二00七年六月十二日